关于办理2022年度第三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11-21 15:05:49 访问数:5337
各律师事务所、区县(市)律师工作委员会: 为保证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办理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湖南省律师协会《湖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办理2022年度第三批实习证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注册申请 1、申请渠道:进入“湖南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实习申请”,依次填写“资格证信息—个人信息—实习基本信息—填报并提交实习申请表”,经实习律师事务所签署意见后提交至长沙市律师协会会员服务中心。市律协审核书面材料之后再统一审批湖南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流程; 2、申请时间: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实习人员认真阅读《实习证人员提交材料目录》(附件1)中注意事项,并按要求填报实习申请表及上传相关材料。实习申请应于11月28日前完成。 二、提交书面材料 1、提交时间:11月29日—1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提交地点:长沙市律师协会会员服务中心(雨花区湘府东路258号双塔国际广场B座23楼); 3、上传及提交材料目录:详见附件1《申请实习证人员提交材料目录》。 三、相关说明 1、各律师事务所负责本所实习人员申报资格、申办材料的初步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实习人员进行汇总,并填写“申请实习人员信息登记表”(Excel格式见附件2),报送材料时将电子档拷贝至市律协会员服务中心; 2、实习指导律师执业年限必须填写准确(以指导律师在“湖南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指导律师须具备5年以上的执业经历,按照规定参加当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并且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称职”,五年内未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且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过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中止会员权利的行业处分,党员律师五年内未受到过党纪处分,五年内未受到过禁止指导实习人员实习的处分,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且一名实习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2名; 3、各律所负责人和行政人员应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禁有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在校研究生、国家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申请律师实习,发现有律师事务所或实习人员向协会报送虚假材料的,协会将按照中华全国律协和省律协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4、市律协将对实习人员申报资格、申办材料及拟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条件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统一审批湖南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流程,集中造册办理; 5、根据省、市律师行业党委相关规定,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申请实习人员,请将党组织关系转至申请实习所在的律所党组织,律所未设立党组织的,请转至党建指导律所党组织或市律协秘书处党支部。 6、《实习协议》应包含律师事务所与实习人员约定的实习期间劳动报酬或生活补助,劳动报酬或生活补助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不得变相转嫁由实习人员承担,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联 系 人:胡 博 戴思珊 联系电话:0731-85409836 附 件:
长沙市律师协会 2022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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