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律师行业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1-1-22 17:03:46 访问数:593
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律师事务所、区县(市)律师工作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长沙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司法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切实加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保障服务工作,现就常态化做好律师行业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的走访慰问,掌握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思想动态、实际困难和现实需求,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送到每一个人,进一步增强全市律师行业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慰问对象 全市律师行业退役军人、残疾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均为走访慰问对象。其中:退役军人中的功臣模范(二等功<含>以上、市级<含>以上劳模)、先进典型(军、省级<含>以上先进个人等),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为重点走访慰问对象。 三、工作方式 1、以各律师事务所为责任主体,通过发放慰问信、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采取精神抚慰为主、物资(现金)慰问为辅,确保走访慰问全覆盖。 2、走访慰问时间安排主要在春节、“八一”及烈士纪念日前夕集中开展。其中春节、“八一”前夕开展普遍走访慰问,烈士纪念日前夕主要慰问烈士遗属。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律师行业党委和市律师协会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好走访慰问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日常走访与重大节日走访相结合,及时掌握解决对象的实际困难,细化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慰问活动,确保把组织的关爱落实到位。 2、强化督促落实。市律师行业党委和市律师协会将切实担起牵头职责,抓好督促落实,并将慰问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参考纳入行业评优。 3、落实经费保障。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列出必要经费予以保障,认真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工作,形成全行业关心尊重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联系部门:秘书处会员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1-85409836
中共长沙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长沙市律师协会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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